<正>一审法院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判决银行败诉,终审法院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判决银行胜诉,法理依据到底在哪里?长期以来,对于银行在地上无产权证建筑物上设立的公证抵押,各级法院均判决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认可了地上无证建筑物的一并抵押,并认定银行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这给银行如何在地上无证建筑物上设立有效的抵押权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