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引言2017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现货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通知明确了8个首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分别是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和甘肃等8个地区,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