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志着资源税的改革率先在新疆拉开帷幕,其改革的核心在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以往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规定了其税率为5%。基于此本文构建了投入产出模型,结合2007年的新疆42个部门投入产出表(流量表和直接消耗系数表),来分析资源税调整对各部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