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建市[2018]161号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建设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业"无欠薪"行动,现将《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