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资源产权作为财产权的流转,是要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为基础,在机制设计中始终以兼顾产权主体利益为核心来促进激励相容,并通过立法先行等法治化措施使改革试点有法可依。针对当前湖南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界定不清晰、产权收益配置有失公平等问题,重点提出了解决流转经营的法律机制、市场机制等法治路径:一方面优化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结构、转变政府在产权管理中的服务型职能定位等措施,来约束流转双方的行为并保障流转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是完善产权明晰,完善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平台,引导自然资源流转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