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肝动脉栓塞化学治疗(TACE)与肝动脉栓塞(TAE)治疗原发性肝癌(PLC)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收治的中晚期PLC患者107例为研究对象,根据治疗方法分为TAE组(n=59)和TACE组(n=48),TAE组患者给予聚乙烯醇栓塞微球和碘油选择性肝肿瘤供血动脉栓塞治疗,TACE组患者给予聚乙烯醇栓塞微球、碘油和化学治疗药物混合乳剂选择性肝肿瘤供血动脉栓塞治疗;对2组患者治疗前及治疗后1、4周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白蛋白(ALB)、甲胎蛋白(AFP)水平进行比较;治疗后4周,依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进行疗效评估;并对2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及术后3、6、9、12个月生存率进行比较。结果治疗前2组患者血清ALT、AST、TBIL、ALB及AFP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 05)。治疗后1周,TAE组患者血清ALT、AST、TBIL、ALB水平显著低于TACE组(P <0. 05),但2组患者血清AFP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 05)。治疗后4周,TAE组患者血清AST水平显著低于TACE组,但2组患者血清ALT、TBIL、ALB及AFP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 05)。TAE组和TACE组患者治疗有效率分别为76. 3%(45/59)、77. 1%(37/48),2组患者治疗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 046,P> 0. 05)。TAE组和TACE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1. 19%(42/59)和79. 16%(38/48),TACE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TAE组(χ2=4. 236,P <0. 05)。TAE组患者3、6、9、12个月时生存率分别为100. 00%(59/59)、93. 75%(55/59)、78. 13%(46/59)、65. 62%(38/59),TACE组患者3、6、9、12个月时生存率分别为100. 00%(48/48)、88. 88%(43/48)、72. 23%(34/48)、63. 89%(31/48),2组患者3、6、9、12个月时生存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0. 000、0. 128、0. 209、0. 087,P> 0. 05)。结论 TAE和TACE治疗PLC的临床疗效及患者3、6、9、12个月生存率相当,但TAE可避免化学治疗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的耐受性,给不能耐受化学治疗不良反应的患者提供了介入治疗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