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障是实现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内在要求。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文章以陕西省为例,在分析中医药特点的基础上,研究了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基本医疗保险对中医药诊疗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及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实施状况。指出当前立法进程滞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并不适应中医药的特点,所覆盖的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和药品数量也非常有限,中医药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支付方式改革迫在眉睫。文章建议: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立法进程,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相衔接、有利于制度定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引导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机构对疾病治疗或者预防的效果建立评级制度,并与医保支付相挂钩。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核标准化建设,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及支付范围。物价主管部门在确定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时,应当征求中医药专家的意见,且需根据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动态调整。尽快建立反映中医药特色的诊疗项目清单,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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