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放管服"改革推进过程中要特别警惕在权力"一放一接"之间可能出现的"权力悬空"现象,包括权责错配、供需错配、对象错配、主体缺位、程序缺失等等。职责同构体制下的行政分权逻辑,"以级别定权力"的标准化逻辑,压力型体制下的任务驱动逻辑,部门利益导向下的本位主义逻辑,"重权力下放、轻权力交接"的结果导向逻辑等,是造成"权力悬空"现象背后的体制机制根源。为此,应从职权法定、灵活放权、上下沟通、协同联动、优化流程五个方面启动纠偏机制,在"偏离"与"调适"之间实现"权力悬空"到"权力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