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获得法定身份的文化遗产,往往在等待保护的过程中遭遇各种危机。对非正式遗产进行保护利用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持续推进相关立法,使之通过法律程序尽快申报为正式遗产。对于难以列入正式名录的小众化遗产,则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法规引导,鼓励运筹各方资源以社区价值观来维系遗产风貌。各种利益相关方需要在互动博弈中形成自发法,并与政府部门制定的保护法规体系进行整合,导向有利于非正式遗产保护利用动态平衡的法律秩序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