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政办发[2020]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10日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第一类限制类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