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发[2011]28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