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了公用事业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在产品供给水平和成本控制中的差异。研究发现,当存在福利性规制定价时,公用事业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降低企业固定成本;而公用事业私有企业则更倾向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且产量大于国有企业。本文认为,在福利性规制定价下,私有企业过度控制运行成本是造成部分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当政府出于社会福利目的而制定较低规制价格时,应当为该领域的公用事业私有企业提供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