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合规管理是企业识别、评估和防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涉案企业合规已有充足实践的基础上,探索行政监管嵌入企业合规管理具有现实必要性,预防性监管、契约行政和西方企业治理等理念的蓬勃发展为其提供理论支撑,行政机关制定合规指引、协同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以及助力行刑衔接等实践也证明制度具有可行性。面对实践中行政监管过度介入影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问题,应当立足现有行政行为形式,探索构建“前端指引—过程管控—末端惩戒”的闭环监管模式,指导企业自主构建合规体系,以常态化监管帮助企业查缺补漏,并通过行政处罚和达成行政执法和解实现“罚教结合”,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持续助力。

  • 单位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