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老讲息与官府断结相结合是晚清循化厅藏族部落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一纠纷解决方式的基本形态为:部落纠纷发生后,两造或其中之一告诉到官;官府进行查处,乡老或受命或主动居中调解;两造或其中之一对乡老调解与官府查处或抗拒不遵,或翻案滋闹,甚或武力反抗;最后官府以兵威慑服两造接受审判。在官府判决过程中,乡老讲息两造纷争,形成评议,官府以此为基础断结纠纷。这一纠纷解决形态从根本上来讲是由当地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决定的,反映了传统藏族聚居区部落纠纷解决方式与秩序形成的多样性与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