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发[202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加快发展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