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与普及,执法对象、新闻媒体工作者、围观群众摄录警察执法行为已经逐步常态化。一方面,摄录行为有利于促进警察执法的规范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满足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则可能会干扰警察正常的执法行为、侵犯警察机关及警察个人的权利、侵犯他人的隐私等。对德国及我国摄录警察执法行为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研究,结合上述因素论证摄录警察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有助于解决警察作为执法主体与民众作为摄录主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促进人民群众摄录警察执法行为及警察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 单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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