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内申诉是高校教师权益救济重要方式,但在制度设计上尚存不足,如适用范围宽泛,致使权益救济诉求易被推诿;负责处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模糊,裁决者中立地位无保证;对申诉处理时限不明,易致救济正义迟来;辅助措施缺失,救济公正无有效制度保障;裁决效力不明,救济制度作用大打折扣;程序违法无制裁,实体公正缺失程序保障。对适用范围采取简单列举与兜底条款相结合,合理确定裁决机构人员占比,设定各环节处理时限,构建确保救济公正的辅助措施,明确裁决效力,实施程序制裁,是完善校内申诉制度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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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凯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