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社会结构所引致的社会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致贫因素的影响力趋向强化,传统的以城乡孤寡老人、极端贫困人口、残疾人与灾民为主体的社会弱势群体,开始向部分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家庭、农民工和失地农民扩展,并逐渐演化为弱势群体的主体。论文以成都为例,分析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失地农民这三类新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实践及其实施效果,并提出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