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著述探讨了"点的笔顺规则",但他们所列出的规则只有四条,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含点的字中点的笔顺问题,不能解决所有含点字中点的笔顺问题。解决所有含点的字中点的笔顺问题,对策有三:一是增加点所在的"方位";二是增加"部件"为论述对象;三是增加"笔簇"这个比部件更小的构形单位。在这些基础上来讨论和解决点的笔顺问题,就可以把原来的四条规则发展为十条总则和三十三条细则,从而解决所有含点字中点的笔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