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犯罪由于边界模糊,以及法律执行的效能普遍较低等特点,法院对此类案件最终大都是判处刑期和罚金,而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迟迟难以恢复原状。为破解这一难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经过广泛深入探讨,于今年7月,联合建立了首个以带有预防环境资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