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总则》采用例外保护主义的立法模式,仅保护胎儿的继承、接受赠与等财产权益。胎儿异于自然人,若胎儿健康权益受损,可能会延续至胎儿活着出生后,应承认胎儿享有健康权益与基因利益。当胎儿健康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时,在行使主体、行使条件等方面须有一定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