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于2021年设立了省级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并吸收了省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后,省财政牵头联合省供销社于2月研究印发了《省级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有针对性地解决2016-2020年度省财政厅对省供销社改革扶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资金分配方式不够科学、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