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郑译在讨论宫廷雅乐建制过程中提出的“八音之乐”是雅乐观念影响下形成的乐学术语,指向一组包含黄钟均与林钟均的八声音列,其将“以黄钟为调首”与“以林钟为调首”有机融合,通过“悬八用七”实现黄钟、林钟二均并存。后世俗字谱谱字虽然同样构成了八声音列,但其“合”字对应隋代“八音之乐”的林钟,与宋代文献所载“合字配黄钟”不同,原因或与古人“持林钟作黄钟”观念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