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2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公布根据2007年3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7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10年8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2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三次修改根据2019年7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7号令第四次修改)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