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震惊中外的罗文干案因奥款合同展期而发生,一直被视为政治陷害。法院最终判被告无罪,既有学术研究将法院判决视为定谳,无人置疑。但有关史料证明,针对罗文干的三项犯罪指控并非向壁虚构。就诉讼程序言,告诉初始阶段虽不尽规范,但国务会议声请再议罗案经法院裁定及法界公断程序合法,反证蔡元培等人维护"司法独立"的抗议举动,缺乏法律依据。罗案被告的无罪宣判,与蔡元培辞职抗议引发大规模学潮、法潮,形成强大的"院外审判"舆论环境,极大地改变了罗案检审的法律生态有关。此案不仅展示了法政关系的复杂与近代中外关系的紧张,也揭示出国人对法制现代化的认识误区,提示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路漫修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