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国家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