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程序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制定了诸多的行政程序规则,执法人员也越来越普遍重视程序的秉性。然而,在注重行政效率、重视程序地位的同时,行政执法与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之间矛盾越来越多。笔者通过对谦抑原则在我国行政执适用现状的分析,将谦抑原则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具体可操作的原则,用来规制行政执法权及保障人权,从而进一步完善谦抑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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