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审理专利产品改造纠纷案件中,应当适用的侵权判定原则是专利权用尽原则,而不是全面覆盖原则。在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时,应综合考虑专利权人的利益、专利产品买受人和使用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表现为市场竞争和科技创新)。一般说来,对专利产品进行改造是正常利用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专利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