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立法经验匮乏和技术缺失,该制度面临流于形式、沦落为法律援助体系多余点缀的困境。必须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确定值班律师辩护人的地位,赋予其阅卷等相关权利。并逐步规范司法机关在值班律师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限制,增加司法机关的强制告知义务,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