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如何科学理解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期间既有及新建可再生能源系统生产的电力和热力,都视为“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理解应该更为合理,即不是强调新增的装置,而是强调新增的利用量。而对于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包括电力和热力,在满足可计量、可统计、可核算要求的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都应予以扣除。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而且在管理上也分开考核,将有助于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在能耗“双控”管理机制中应加入降碳因素。“十四五”时期,在能耗“双控”管理中,建议要坚持效率(强度)优先,兼顾总量;聚焦降碳导向;统筹考核,留有弹性;同时要完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计量统计标准等基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