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变法初期主持变法的重要机构。该司自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设立,到熙宁三年(1070年)五月罢废。变法派与反变法派在青苗法政争的基础上,围绕该司的置罢问题展开了较激烈的政治较量。神宗在该司设立、活动、罢废等问题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司的罢废是神宗抱守"祖宗家法",平息舆论,运用君主政治权术,抑制王安石相权、平衡各方势力的表现;是君主在政治运作中通过罢废机构,对权势暂时较大的一方进行正面抑制,以实践其"异论相搅"之策的表现。宋朝君主的"异论相搅"之策不仅是一种通过人事任免,依靠他方势力的牵制策略,还是一种通过机构调整,抑制略占上风势力的平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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