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劳动关系单一调整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不适应现代多样化劳动关系的发展,在立法技术进步以及现实需求存在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模式转变已经势在必行,笔者针对分类调整的具体表现进行说明,期望对于立法实践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