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药品专利权是一项私人财产权,但因其与生命健康权有密切联系,故而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签订的TRIPS协议将药品专利的高标准保护扩展到了全世界,威胁了生命健康这一基本人权,由此进一步凸显了公共健康危机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反思并重构后TRIPS时代药品专利的正当性并探索兼顾药品创新与药品可及性的有效机制,从而实现药品的可持续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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