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资产所有权是元宇宙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基础问题,数字艺术品NFT交易为此提供了最佳研究场景。尽管市场宣传和交易主体预期均将NFT视为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凭证,但目前网络环境下适用的法律规则却与此相悖。因为立法之初还未出现能够防止数字作品在网络上被一键完美复制的技术,所以数字作品的确权难题使得其在网上销售时只赋予购买者使用权,以保护创作者的利益。如今,NFT解决了网络世界中数字资产的确权难题,法律也应与时俱进地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数字资产所有权构建的需求,实现数字艺术品NFT交易目的与法律效果之间的匹配。法律应承认电子记录可以作为物权客体,并认可NFT所有权变动表彰数字艺术品的权属变动,从而使NFT成为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凭证;著作权法也需要作出配套修改,将发行权与首次销售原则扩展适用于数字作品,消除数字艺术品所有权流转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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