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巨灾风险始终是我国社会治理,尤其是公共风险治理的重要领域。从历史看,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的"举国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功不可没,但面向未来,特别是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传统模式面临困境和挑战。长期以来,巨灾保险制度的一系列基础难题是困扰制度建设的瓶颈,按照传统的思维模式和技术手段难以突破,因此,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需要在新型举国体制思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政府主导、政策扶植的基础上,明确巨灾保险的定位,通过制度和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构建一种政府、市场和社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机制。同时,在实现路径上,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循序渐进地推动制度建设,形成逐步剥离和接替的机制,最终建立一种解决灾后重建资金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形成长期和社会化的积累机制,为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