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重大战略部署地位,坚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规定国家监委管辖原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管辖的88项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监督执纪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新发展形势以及挑战,亟须补充新思路、新方法。本文根据自身的实践工作,对一线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中的会计鉴定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和分析,就提高会计鉴定工作的质效以及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化进行一定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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