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究我院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的具体效果。方法:调取我院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未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医院药品使用数据作为对照组,调取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医院药品使用数据作为观察组,对比两组的用药情况。结果: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的药品使用数量提高,采购金额降低,说明政策实施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增多,但是门诊药品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住院药品次均费用均降低。说明政策实施后药品治疗的有效性尚可。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的总不良反应报告数增加3例,集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无变化,集采药品不良反应占比降低。结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应用在我院应用效果突出,具有经济性、有效性,安全性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