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天然气市场逐步实施管网运输和销售分离,分离后管道运输服务可适用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政策。业务拆分方式一般包括公司分立、设立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三种,拆分时还面临选择管输还是销售业务为拆出对象的问题,笔者分别从这两个角度对税收适用政策加以比较,分析其税收负担的差异,提出拆分路径建议:如果拆分后管输和销售业务在可预测的期间内均能持续盈利,则建议以公司分立的方式拆出天然气销售业务;如果拆分后管输或销售业务其中一方有很大可能发生亏损,则建议以设立分公司的方式拆出天然气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