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产品后续观察义务的侵权责任之归责原则,究竟应为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抑或过错推定责任,理论上存在争议,比较研究基础上得出我国应采过错推定之归责原则的建议。该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包括生产者违反跟踪观察义务的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及推定过错。发展风险抗辩与后续观察义务存在深层次矛盾,应废除发展风险抗辩这一"沉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