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荷兰政府在2006年出台了《城市问题非常措施法案》以推动地方更新工作。该法案使得地方政府可以阻止特定的贫困家庭群体搬入指定的街区。更具体而言,该法案允许地方政府拒绝向在大都市区居住不到六年的人以及未通过工作、养老金或学生贷款获得收入的人发放居住许可证。这项政策基于的思路是减少贫困人口的流入能暂时缓解公共服务需求,并使得街区在人口上"平衡"或"具有社会混合性",从而改善宜居程度。本研究审视了该方案2006至2013年间对鹿特丹造成的社会空间影响。虽然该法案带来了社会—人口的变化,但指定区域的生活环境状况似乎在恶化而非改善。我们的研究表明,这项政策限制了被排斥群体的权利,同时又没有证据表明改善了街区的安全性或宜居程度。本文最后反思了该法案对更大范围的欧洲国家治理和城市政策变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