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慈善事业为主要载体的三次分配是收入调节分配的关键环节,也是缩小收入差距、激发社会潜力和创造能力、间接扩大增量、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对收入分配存量结构的软性调节方式,慈善事业比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具有更多自主性和灵活性。增强慈善行为的公民社会参与度、制度化和可持续性,关键仍在于社会的发育、政策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慈善事业迅速发展,但还不够充分,存在规模小、范围窄、激励弱、组织化水平较低、管理专业程度不高等问题。有鉴于此,建议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慈善捐赠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慈善组织的治理结构;鼓励和规范网络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慈善社会环境。

  • 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