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截至2020年,国家已实施两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政策重点针对实施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的草原地区农牧民进行补助补偿。自实施此政策项目以来,木里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补奖政策在木里县得以顺利实施。本文针对自2011年以来木里县开展实施两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机制政策的措施方法,以及该政策项目实施后为木里县牧区及半牧区农牧民带来的效益进行分析,同时也分析此项目在木里县草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