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一肩挑”的制度要求,必须注重“三个机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