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缓解管理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矛盾,使债权人利益和承租人利益之间不存在巨大冲突,成为需要认真探讨的课题。在房企破产的众多突出问题中,以租赁商铺居多的承租人作为一类特殊的权利主体,如何在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不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合理限制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以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调节各方权利主体的关系,是一个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文章从保护承租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借鉴各国破产制度对承租人权利保护的措施,就作为出租方的房企破产后,如何更好地平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利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化解承租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