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指导思想】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音乐课的教学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基础。【理论依据】《课标》中提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应该是演唱教学中的主要目标。对任何一首歌曲,教师都应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