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春秋时为仇优之国,被晋智伯灭后入于晋,曾为晋大夫盂丙邑,"盂"之名源于此。三家分晋后地属赵,谓原仇城。汉置盂县,后魏省入石艾县,隋开皇中从石艾分出置原仇县,大业二年改为盂县。烈女祠位于县城北2.5公里处,烈女祠内存碑43通,其中元代诗碣1方,明代碑6通(石幢2)。2004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