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疫情防控背景下行刑衔接机制面临着规范冲突和理论争议的困境。就表层特征而言,疫情防控期间行刑衔接案件呈现出程序上"案件办理速度的加快"和实体上"处罚程度的加重"两个特征。就隐含问题来看,行刑衔接机制的运行中存在"证据转化不畅"和一事不再罚原则适用的争议。疫情防控需慎终如始,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亦应得到保障。我国行刑衔接机制的重塑应当围绕"明确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种类,完善行为同一性认定标准,规范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并用"展开。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