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奏鸣曲式是调性关系的产物,奏鸣曲式的副部主题以换调再现,是构成或判定奏鸣曲式的充要条件与刚性原则;事实表明,中国作曲家的交响音乐创作,既借重奏鸣曲式,又因创作需要而为之弱化、淡化、异化。这是中国作曲家创作思维的一种拓新,是向曲式规则的一种挑战,是“中国性”追求的一种体现,也是中国交响音乐创作在形式领域的一种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