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扶贫攻坚期应聚焦农村低保群体的稳定脱贫。但扶贫开发出现不稳定脱贫倾向,如贫困对象识别行政化和非动态化,贫困群体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率高,村两委脱贫带头能力建设滞后等。农村低保标准已超过贫困线,但不能用低保替代扶贫开发,应根据贫困群体类型相机选择低保与扶贫融合方式。建议建立贫困群体参与的扶贫开发模式,分类下放扶贫开发资源分配权限,分类识别扶贫对象;统筹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程,加强本土人才集聚和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盘活贫困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促进社会精英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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