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究区域内矿区土壤重金属变化并对其进行污染评价,旨在为该区域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以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并行的矿业绿色发展。以铅、锌、镉、砷含量为评价指标,结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18),采用重金属单因子污染指数法与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进行重金属污染评价,并对该区域矿区潜在生态风险作出评定。结果表明,A矿区土壤各重金属含量的变异系数为149.05%~211.42%,B矿区土壤各重金属含量变异系数为60.88%~118.58%; A矿区土壤重金属均出现超标现象,其中铅、锌和镉含量超标较为严重,超标率在72%以上,而砷含量超标现象则相对较轻,超标率为36.36%; B矿区土壤铅和锌含量均未出现超标,超标率为0,而砷和镉含量则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砷含量超标率为92.31%,镉含量超标率为65.38%;两个矿区土壤各重金属含量均超背景值的现象,超背景值比例为42.31%~100.00%。A矿区土壤以铅、锌和镉污染为主,而B矿区土壤中砷和镉的污染较为严重。两个矿区土壤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均属重度污染,A矿区生态风险综合指数为很强生态风险危害,而B矿区为中等生态风险危害。